此时能思路清晰,试图破案的,竟然只是一个刚满七岁的小男孩。

“算是吧,我……我们?是十一去的酒吧,然后看见了利先生和土屋女士在一起喝酒。后面到了凌晨四,我们?看见利先生他们?准备回去,就也打算回去,便?跟在他们?身后一起,前后不超过20米。然后我们?刚从拐角转来,就听见土屋女士一声惨叫,那个时候利先生正?在开自己的房门。”

诸伏景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